内蒙古自治区:各类考试巡视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宴请

29.05.2015  12:58

内蒙古加强各类考试检查巡视力度“出真招”

各类考试巡视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宴请 举报者奖励千元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了《关于对2015年特岗教师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治区下派的巡视员要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各类考试巡视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宴请,并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举报者可奖励现金千元。

  《通知》要求,巡视人员在工作期间,食宿从简,一律在食堂就餐或吃工作餐,全程禁止饮酒。坚决刹住检查巡视过程中的请客之风。凡组织宴请和被宴请的,或违反其他工作规定的,将全区通报批评并由纪检部门严肃处理,请各盟市和全社会以及广大家长考生共同监督。

  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将接受群众举报,目前,已经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电话举报:0471-3261805;网站举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我要举报”( http://www.nm.zsks.cn/jbzl/jbzl/ );官方微信举报。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将对举报人员奖励现金1000元。(张桂梅)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