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考试巡视人员不得接受宴请举报有奖

28.05.2015  19:34

  原标题:考试巡视人员不得接受宴请举报有奖

   5月27日下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我区加强各类考试检查巡视力度,巡视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宴请。凡组织宴请和被宴请的,或违反其他工作规定的,将全区通报批评并由纪检部门严肃处理。举报属实的有奖。据了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日前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规定自治区下派的巡视员要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巡视人员在工作期间,食宿从简,一律在食堂就餐或吃工作餐,全程禁止饮酒。坚决杜绝检查巡视过程中的请客之风。凡组织宴请和被宴请的,或违反其他工作规定的,将全区通报批评并由纪检部门严肃处理,请各盟市和全社会以及广大家长、考生共同监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接受群众举报,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将对举报人员奖励现金1000元。

  可用3种方式举报:1.电话举报:0471-3261805;2.网站举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我要举报”(http://www.nm.zsks.cn/jbzl/jbzl/);3.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微信举报。(记者周 婷)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