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教学大纲近日印发

30.06.2015  18:27

  为落实农业部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部署,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新型职业农牧民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教育培训,科学安排教学课程,明确教育培训要求,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农牧业厅根据2014年自治区教育厅、农牧业厅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养实施方案》(内教职成字〔2014〕31号)要求,制定了《新型职业农牧民(包括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培育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必修内容教育培训大纲》,于近日下发到各盟市农牧业局、农广校和旗县相关单位。

  《新型职业农牧民(包括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培育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必修内容教育培训大纲》由内蒙古自治区农广校参与起草和制定,充分考虑了农牧民的学习习惯和农牧民职业教育特点,遵循了规范、科学和可操作的原则。《培训大纲》对内蒙古自治区新型职业农牧民(包括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培育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也是新型职业农牧民(包括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培育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中重要和必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