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43.1%职工未享受带薪年休假

06.04.2016  10:54
  “43.1%的职工没有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好换班’、‘带薪’标准规定模糊、‘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等成为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阻因’,而流水线作业企业、实行定员定岗制度的企业成为职工该项权利‘落空’的重灾区。”这是内蒙古总工会日前调查显示出的数据。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内蒙古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和职工等对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评价和意见,日前,自治区总工会调研组到通辽市、兴安盟等6盟市的30个旗县(市、区)对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注重对一线职工的调查取样。调研主要通过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发放职工调查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73份;发放工会主席调查问卷120份,回收有效问卷116份。在调研座谈中,近三分之一的企业主特别是民企的经营管理者对该制度不了解,对于不执行该制度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楚,11.8%的受访者没听说过该制度,43.2%的受访者不熟悉该制度。

  调查显示,享受过带薪年休假的占56.9%,没享受过的占43.1%。从单位性质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比企业要好得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比民企执行要好一些。从职工岗位来看,技术业务骨干以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岗位生产一线的职工带薪休假比例仅为23.2%。多数高管和企业主认为当前的带薪休假制度与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存在一定的脱节,特别是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该制度难以得到很好落实。

  调查中,对于“享受不到带薪年休假的最主要原因”,9.0%的人选择“不好换班”,29.2%的人选择“工作太忙没有时间”,这种情况在流水线作业企业、实行定员定岗制度的企业尤其突出。此外,“带薪”标准规定模糊也影响了职工休假的积极性。

  为此,内蒙古总工会建议,带薪年休假要落实到位,须注重制度设计,细化操作标准,增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和灵活性,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写入劳动合同,加强分类指导、逐步推动实施,将落实该项制度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职工真正享受到这一福利。

[责任编辑 马铃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