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联席会议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8.05.2017  15:53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白洋) 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更好保护我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工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员会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自治区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今后,内蒙古将以联席会议建立为契机,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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