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举办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班
21.10.2016 00:0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班在包头举行。各盟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民管科长、旗县市区负责同志及部分自治区级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共260余人参加培训。自治区民政厅黄志江副厅长出席开班仪式。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组副书记胡振全同志到会指导,并为培训班授课。
本次培训班是在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和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背景下举办的。为了帮助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慈善法》和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培训班既有政策法规的解读,也有实际操作讲解,既有登记管理业务,还有社会组织党建及新闻发言人制度阐述。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班邀请国家和自治区知名专家进行权威解读和授课,将极大地提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能力,提高社会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1.10.2016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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