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扎旗、霍市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督导评估验收

24.08.2015  10:03
   8月12—16日,以原教育厅巡视员满达为组长的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一行9人对通辽市申报的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市)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共随机抽查学校13所(农村学校3所),其中小学6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检查过程中,督导评估组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405份,回收有效问卷1369份;同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经评估,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与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师队伍、安全保障与生活设施等6项指标均达到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扎鲁特旗小学为0.46、初中为0.44,霍林郭勒市为小学0.33、初中为0.43,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扎鲁特旗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91.8,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95.8,均达到了自治区规定的85分以上要求。2个旗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扎鲁特旗为98.65%,霍林郭勒市为97.61%,均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督导评估组还对2个旗市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未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三个增长近三年中有两年不达标及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一票否决”的问题。

 督导评估组最终认定,通辽市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具备了向国家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条件。督导评估组将把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厅汇报,并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部正式评估认定。

 8月16日上午召开了评估验收反馈会议,会议首先由评估组组长满达代表评估组进行了反馈。他充分肯定了我市及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在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一是统筹规划,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二是加大投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三是促进公平,关爱特殊群体入学;四是优化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五是综合改革,整体发展区域教育;六是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仍有缺口,未能做到法定的“三个增长”,扎鲁特旗欠拨教育经费11973.7万元(已于2015年补拨到位),霍林郭勒市欠拨教育经费6305万元(2015年补拨180万元,其余采取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教学仪器方式补齐)。二是个别学校办学条件仍有薄弱环节。三是义务教育教师配置不合理情况依然存在。四是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和使用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部分专用教室的仪器设备仍然还在招标和采购过程中,导致个别专用教室配备标准不达标。六是部分学校教室的多媒体安装在黑板的一边,影响学生的用眼卫生。个别学校楼梯护栏高度不够,存在安全隐患。

 评估组组长满达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通辽市各级政府要结合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二是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四是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五是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

 评估组组长满达结合已评估过的盟市、旗县出现的一些共性问题,从11个方面与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一是学校布局调整与学生就近入学的问题,二是勤工俭学、勤俭办学的问题,三是如何实现资源共享的问题,四是提高教育信息化的问题,五是现有设施设备如何利用问题,六是强化安全管理问题,七是继续做强民族教育问题,八是师资队伍建设问题,九是强化育人为本的问题,十是如何迎检问题,十一是均衡发展再认识问题。通过这十一个问题的阐述,让与会人员更加深刻理解了均衡发展的深远意义。

 市政府副市长贺海东认真做了表态发言,他强调:一是认真学习,静心思考,要认真学习自治区评估组的反馈意见,各旗县市区要认真研读,从中借鉴经验,克服不足,进一步推进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二是总结经验,加快推进,要提高认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旗县政府的责任,要加大投入,规划到位。三是抓紧整改,加强督查。国家认定大约在11月份,所以要求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回去后,对照评估组反馈意见,马上制定整改措施,在8月末前向市政府、自治区上报整改结果。四是重点抓好后续几项工作, 9月中旬要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要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