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23.12.2022  20:34

  12月23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16次会议,传达学习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安排贯彻落实工作。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同志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明年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政策取向和实践要求,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六个坚持”“五大政策”“五方面重点工作”等重要要求,牢牢把握自治区党委全会提出的“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端正发展观念”“优化经济布局”“做大经济总量”“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深化‘五个大起底’行动”等部署要求,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前瞻性思考、战略性谋划,特别是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来提供法治支撑,各项工作都要向此聚焦加力,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交给人大的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机关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增强抓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敏锐性,确保网络阵地不出问题。要引导代表带头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供稿:研究室

责编: 孙伟丽

编辑: 席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