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02.12.2016  05:39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肖振英) 12月1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现场对两部门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副主任杜梓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联组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钢特木尔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周振波等11位同志先后作了评议发言。大家既肯定成绩,又直面差距,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应答,虚心接受监督。双方坦诚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办理和报告环节实施了“三个首次”的创新举措:首次实行承办单位负责人现场向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首次听取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听取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评议,是今年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推进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促进了一批关系自治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重要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要以本次评议为新起点、新动力,认真总结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好经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好评议视察等工作成果,不断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制度机制,增强建议办理实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新要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探索、总结和提高,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常军政在表态发言中指出,这次常委会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集思广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科学化、高效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会后,自治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会议的评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作为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推动力,不断完善机制,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水平。

[责任编辑 孙静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