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呼伦贝尔市 等七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
05.05.2016 16:56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5年12月1日起,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来源:内蒙古人大网 | 编辑:郭少杰 |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5.05.2016 16:56
李纪恒:扎实有力做好我区国家安全各项工作
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正北方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李纪恒主持
3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正北方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李纪恒主持并讲话布小林李秀领出席
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干部大会,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