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文件解读在内蒙古日报刊登
04.02.2015 16:57
本文来源: 国资委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宣传贯彻《办法》的要求,同时为了使《办法》易于理解,自治区国资委修改并通过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起草的《办法》解读,由产权交易中心在内蒙古日报2015年1月29日第9版刊登,以供全区各界了解和更好落实本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推动企业国有资产阳光交易。
本文来源: 国资委
04.02.20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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