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21.12.2015  18:59

   本网讯 (记者 白帆) 12月18日,全区金融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金融办、党委农牧办、自治区扶贫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保监局以及各有关金融机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上市公司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自治区金融办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做好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的对接联动。重点是研究吃透中央、自治区党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两大目标、三个保障、四个要点、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内涵(两个目标:人脱贫、县摘帽;三个保障: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四个要点: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金融扶贫的19项具体措施,国家七部委视频会议精神。把自治区实际与国家政策结合起来,要主动对接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贫困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科右中旗、扎赉特旗、阿尔山市、科右前旗、突泉县,燕山—太行山区: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要重点扶持31个国贫旗县和26个区贫旗县,重点支持29.6万户建档立卡户、83万贫困人口脱贫,做到金融与扶贫的合拍、对接、融合。

  二、梳理各金融机构支持扶贫的政策措施。即包括已有的政策、产品、项目,也包括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和创新产品。要盘活用足存量,挖掘用好增量。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自治区扶贫总体规划,制定金融扶贫五年规划,明确做什么、为谁做、怎么做;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到2017年实现26个区贫县全部摘帽,2020年31个国贫县全部摘帽;要有年度工作安排,将任务逐年分解落实。

  三、推动金融资金与政府财政资金的融合联动。即包括扶贫资金,还包括涉农、涉牧,涉及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充分发挥金融的杠杆效应,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继续发挥好“强农贷”、“富农贷”、“美丽乡村产业基金”等现有产品的作用,同时鼓励各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开发更多适应需求的金融产品。

  四、统筹银行、保险、证券以及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资源,形成金融支持扶贫的合力。按照全面、系统、主动、精确的总体思路,根据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制定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金融支持脱贫摘帽的指导意见。各金融机构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保证金融扶贫有机构、有政策、有规划、有项目、有产品、有措施、有目标,推进建立银行、证券、保险“三方业态”齐全,机构、技术、监管、服务和政策“五位一体”,多管齐下的扶贫金融制度体系。

  五、建立金融支持扶贫的联席会议机制。包括统一协调服务的机制、信息统计和共享机制、推动落实考核机制、防范风险机制等。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有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金融机构既要防风险并确保金融扶贫微利保本可持续,又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金融扶贫行动。最终形成政府引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金融支持扶贫、脱贫的合力。

  会上,扶贫办、一行三局以及各金融机构的领导同志等都做个发言,就下一步如何开展金融扶贫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