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一审获刑十六年

25.06.2020  12:51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25日电(杨腾格尔)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孟建伟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判决认定,孟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2072.8915万元;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有2144.7917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非法持有猎枪四支、猎枪子弹955发,情节严重。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候选人(组织)公示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Nmgc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候选人(组织)公示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新华网
“神经谷粒”网络成功记录大脑活动
  大部分现有脑机接口系统只能使用一到两个传感器进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