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李纪恒布小林出席

27.01.2018  15:10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杨凡) 1月26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团英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波,大会执行主席冯玉臻、张恩惠、常志刚在主席台前排就坐。李纪恒、布小林、张建民、曾一春、刘奇凡、张院忠、云光中、白玉刚、罗永纲、李杰翔、冷杰松等自治区领导以及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坐。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535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23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向大会作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呼尔查指出,5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呼尔查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谱写新篇章;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监督工作展现新作为;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法治内蒙古建设开创新局面;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落实改革和依法治区任务,人大工作实现新跨越;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履职水平实现新提升共7个方面全面回顾总结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

  呼尔查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先后就修改人大立法条例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220余次。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50件,废止1件;批准和批准修改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72件,批准废止9件。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5项,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30项、专题调研21项、跟踪监督13项、集体视察14次、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24次。建立起人大全面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的工作机制,听取和审议重大事项报告12项,作出关于批准政府发行铁路交通产业基金等决定决议18件。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40人。

  呼尔查指出,代表工作成为本届人大工作的亮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建成覆盖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人大代表之家”2800余个,建成“网上代表履职平台”,做好30件代表议案、2041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呼尔查用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四个必须始终坚持”总结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5年工作的主要体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杜梓、王玉明、杭桂林、刘新乐、常军政、胡毅峰、马永胜、邢云、郭启俊等。

  法定列席人员、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的列席人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内蒙古军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列席本次会议。

[责任编辑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