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26日至3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25.01.2019  16:10

    1月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26日至3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5天。

  发布会通报了大会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介绍了大会筹备和议程日程情况,对大会会风会纪和宣传报道工作作了安排。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和号召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斗志昂扬,奋力谱写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大会共安排5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期间将审查和批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等,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决定草案、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和人员名单草案,选举事项。

  大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精简高效办会,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大会宣传报道要聚焦主题、守正创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

  中央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出席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