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0次主任会议

20.07.2019  16:22

  7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0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7月2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等建议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