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

15.12.2015  11:34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23日召开。为使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2月14日召开筹备会,就大会筹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原则通过了大会筹备工作方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邢云、党组成员孙惠民出席会议。

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将成立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筹备工作小组下设会务组、综合组、简报组、翻译组、组织组、信访组等12个组(办),负责组织实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会议指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除了审议政府、人大和“两院”等6项工作报告外,还将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各组(办)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人代会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继续把转变作风、改进会风贯穿到这次人代会的组织筹备中,

切实把这次人代会开成一个求实、高效、会风清新的会议。

会议强调,各组(办)要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好会议列席制度,“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要列席全体会议和各代表团的全团会议、分组会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询问。要做好大会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精心制定宣传报道方案,为大会圆满成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记者 肖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