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21.07.2017  13:02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呼尔查 杜梓 那顺孟和 王玉明 杭桂林 廉素出席 李荣禧主持 王波参加

  7月2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副主任杜梓、那顺孟和、王玉明、杭桂林、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主任李荣禧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王波,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联组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万忠、张偏考、刘菊茹、张志忠,自治区人大代表陶惠霞、包玉新,分别围绕我区物业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发表了评议意见,提出询问,接受评议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详细解答了委员和代表们的询问。会场气氛庄重热烈,会议务实高效。

  王波在表态发言时指出,自治区政府将主动认领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正视问题,补齐短板,高质量地推进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享受“质价相符”的服务。

  会议要求,要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确保评议意见落到实处。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成效。(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白丹)

[责任编辑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