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本网讯(记者 范悦怡) 9月2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云、赵忠、杜梓、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列席会议。10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作的关于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自治区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成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科技进步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本次会议还将召开联组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常志刚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将自治区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改革中积累的成熟经验和做法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条例草案符合自治区实际,内容合法可行。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乔小南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修改立法条例对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钢特木尔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呼伦贝尔市市长张利平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的说明;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誉作的关于《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动物诊疗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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