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

23.05.2015  00:31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

王君主持并颁发任命书

   本网讯(记者范悦怡)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2日上午在呼和浩特闭幕。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云光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监督条例>的决定》的决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2号、第5号、第6号、第7号议案办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君为孙惠民、常志刚、秦义、佟国清等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王君发表讲话。他说,本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这是按照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自治区各有关方面要广泛宣传、认真实施,共同维护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展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落实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足球事业的决策部署,去年9月,我区被确定为全国首个足球事业改革发展试点省区。本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重点增加了加快发展足球等集体项目、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完善群众健身设施等内容,条例的实施将为自治区足球发展振兴提供更好的法治支持和保障。

  王君说,审查预算调整并监督执行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本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后,自治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新增资金的安排使用工作,充分发挥资金在重点项目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