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将施行

29.09.2016  17:41

  央广网呼和浩特9月29日消息(记者金建军 呼伦贝尔台记者李坤、通讯员诗佳)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区历史上首部“一区一法”,《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于2016年7月29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是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区历史上首部“一区一法”,也是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区立法的里程碑。

  《条例》分总则、保护管理、建设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5章,共计39条。突出了自然保护区“依法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永续发展”的原则,针对保护区的管理与监督、建设与规划、保护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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