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21.11.2014 22:01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创建园林城市考评办法>和<自治区级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县城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专家实地考查和评审结果,经研究,拟命名巴彦淖尔市为自治区园林城市,奈曼旗等6个旗县为自治区园林县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命名的2014年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8日
联系电话:0471-6945551 ;0471-694506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010055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7号楼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附件:2014年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拟命名名单
2014年11月3日
附件:
2 014年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拟命名名单
一、自治区园林城市(共1个)
巴彦淖尔市
二、自治区园林县城(共6个)
奈曼旗
扎鲁特旗
科尔沁左翼后旗
乌拉特前旗
正蓝旗
敖汉旗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1.11.201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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