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对自治区盐业公司 2015年度及第四任期考核工作顺利结束

30.03.2016  09:35
     3月24日,自治区国资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一行7人组成考核组,对自治区盐业公司2015年度及第四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三位一体”同步考核。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赵光炯主持会议,并就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做了重要讲话,自治区盐业公司(盐务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盐务局局长张良代表党政班子就2015年及第四任期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林长安就自治区盐业公司2015年度及第四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会上,赵光炯对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国企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自治区盐业公司在经营管理、改革发展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此次考核是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一个任期以来工作成果的整体检验,也是对企业一年来工作实际、工作作风的一次综合评级,必须体现公平性、注重规范性、强调纪律性、确保严肃性。希望通过考核能够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希望自治区盐业公司能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年度及任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依规依法、精心组织,不弄虚作假、不瞒报遮丑,用数据说话,用时间印证,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认真按照考核工作的统一要求,严谨、扎实、细致、高效的做好各环节工作。   张良强调,2015年是内蒙古盐业公司发展史上比较艰难的一年,在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行,行业经营遭受冲击较严重的情况下,自治区盐业公司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握大局、顺应大势,抓主业,谋多元,抓改革,促管理,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国资委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逆势成长。2016年自治区盐业公司将坚定信心,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面对挑战迎难而上,奋力开创内蒙古盐业转型发展新局面。
         按照考核程序,考核组对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进行了考核个别谈话,倾听公司各类岗位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总体经营情况。考核组还深入到基层单位进行延伸考核。   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王桂琴,自治区盐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外部董事,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部分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参加了考核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