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28.03.2017 12:23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内建城〔2017〕115号
各盟市住建局(委),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阿拉善盟水务局:
为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增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27日第二次厅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doc (请下载使用)
2017年3月7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8.03.2017 12:23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