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四督查组在赤峰进行检查

10.12.2016  01:05

李佳  王波 陈羽率队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凡) 12月6日至9日,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担任组长,自治区副主席王波、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陈羽担任副组长的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四督查组在赤峰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督查组针对近年来赤峰市事故多发、重点问题和隐患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行业领域兵分两路,采取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询问、查阅资料、质询约谈、提问考核、能力测试、联合执法等方式,选择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等13个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共排查各类隐患和具体问题62项,责令行业主管部门对万达广场购物中心、北方客运公司松山分公司、锦山第五中学等8家企事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文书。

  在国电平庄煤业集团公司风水沟煤矿,王波深入井下开拓工作面,认真查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井巷支护、质量标准化等有关安全事项,详细询问安全生产情况。

  对北方客运公司松山分公司及客运站“回头看”时,陈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质询约谈,依法依规重申违法追责的处罚措施。

  9日上午,督查组召开督查意见反馈座谈会,听取赤峰市工作汇报,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督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天大地大,安全生产为大”,安全生产工作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隐患整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深刻剖析事故暴露的问题,以大检查为契机、问题为导向、整改为重点,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三个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要深刻吸取“12·3”事故教训,痛定思痛,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