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内蒙古自治区志•质量技术监督志(2000—2016)》(稿)评审会议召开

18.05.2018  00:52

   

2018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志·质量技术监督志(2000—2016)》(稿)(以下简称《质监志》)评审会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会议组成了评审委员会,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董必文共同主持会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霍武出席会议。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孟秀芳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   董必文

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李强负责介绍志稿的编纂情况,评审委员会对志稿的体例、篇目设置、内容、行文、表格、称谓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最后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处长张晓虹宣读了评审意见。

 

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   李强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处长   张晓虹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副处长   孟国荣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副编审   芙蓉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主任科员   何晓伟

孟秀芳作总结讲话,指出《质监志》(稿)评审会的顺利召开,不仅是地方志系统的好事、喜事,也是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喜事。《质监志》(稿)的完成是自治区质监系统文化建设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这部志稿是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密切合作,修志人员辛勤耕耘而编纂完成的,是集体智慧和心血的结晶。《质监志》是自治区政府规划的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中一部重要分志。这部志稿记述从2000年至2016年期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变化,取得的巨大成绩,以及对自治区经济社会民生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反映了自治区质监人的精神风貌。该志稿体现了内蒙古地区特点、行业特点和时代特点。是一部可供人们了解、研究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权威性著述,是质监系统的一张“文化名片”。此外,对志稿修改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志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二是要认真做好评审后的修改工作;三是要严格把好政治关、史实关、行文关、内容记述关和篇目关,确保志稿质量。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处室负责人、《质监志》编纂人员、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有关业务人员等近20余人参加本次评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