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6.05.2016  20:17

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5月25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十四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书记、主任刘忠诚,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民政厅纪检组组长(负责扶贫办)娜日莎讲话。

刘忠诚要求,办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纪检部门要认真解决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偏离扶贫资金使用方向、不瞄准扶贫对象的行为,坚决杜绝不尊重群众意愿、不公开公正透明分配扶贫资源的行为,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挤占、虚报、套取、冒领、截留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刘忠诚强调,脱贫攻坚要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一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监督,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六道防线;二是落实好各项制度。以强化人事、财政和扶贫项目管理为重点,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和制定各处室重点工作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确保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腐败堕落、失职渎职、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五是及时查处投诉曝光问题。机关纪委要做好网络舆情监督的跟踪、收集和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合法利益。

娜日莎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办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娜日莎就2016年工作提出6点要求,一是抓条规学习履好教育之责。把《准则》、《条例》的学习贯穿始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二是抓遵规守纪履好提醒之责。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确保党组的决定得到较好执行;三是抓“四风”防范纠正履好监督之责。对工作作风要经常查、经常督,突出重点监督,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的,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典型,公开处理;四是抓效能建设履好问责之责。履行好监督问责之责,做到常督责、敢问责、真问责、问真责;五是抓惩防体系履好预防之责。按规划做好今年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健全机制,做好提醒预防工作;六是抓日常监管履好执纪之责。要突出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的全过程监督机制。

娜日莎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不断深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贫困群众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