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标准化与质量提升工作
任福生副秘书长向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提出具体要求
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任福生主持两个会议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在会上详细介绍了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起草情况。
2017年11月14日下午,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2017年第1次会议。会议讨论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工作总结》、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三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全区实施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成绩突出给予表扬的单位建议和《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任福生主持会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及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冯晔副巡视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工作总结》、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三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全区实施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成绩突出给予表扬的单位建议和《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有关情况。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会议研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工作总结》、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三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全区实施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成绩突出给予表扬单位的建议。会议要求,内蒙古质监局按照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对《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行认真修改,尽快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2017年第1次会议现场
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4次会议现场
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2017年第1次会议结束后,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任福生主持召开了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4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在会上详细介绍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起草情况。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霍武局长指出,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部署质量工作,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和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到质量工作,强调建设质量强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该意见将是今后三年我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性文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会议要求内蒙古质监局按照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对(讨论稿)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制定出高质量的实施意见,尽快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