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等事项
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等事项
1月1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自治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内蒙古环保基金设立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事项。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王玉明、王波、马明、白向群、常军政、云光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全面客观地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既肯定了成绩,又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三五”和2016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重点。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要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强“三农三牧”工作,加快推进结构性调整,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提升改革开放水平,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好今年的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制定一个高质量的《规划纲要》,谋划好未来5年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规划纲要》的编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注重做好与国家《规划纲要》的衔接,按照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开门编规划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短板、回应群众期盼,努力使《规划纲要》成为指导我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会议还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环保基金设立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记者崔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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