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大会

18.04.2016  22:12

4月18日,自治区民委组织召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大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精神和王君书记的讲话,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组书记、主任特古斯就民委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大会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中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和发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现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党组书记、主任特古斯就民委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关键在“”。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卓越成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三个自信”。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力求学深学透,用重要论述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通过深入的“”,进一步坚定信念、净化思想、锤炼作风、推动工作,搞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争做合格党员。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围绕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目标,用心有力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创新方法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四抓、四确保”,努力使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抓专题学习,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始终把学习作为重点抓紧抓实,机关党委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会,每月对各支部学习教育情况检查通报1次,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学习会,每半年举办1次集中讨论会,每半年考评1次;各支部每周组织1次个人自学,每半月组织1次生活会,每月组织1次心得体会交流,每两月组织1次集体学习、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进行专题学习讨论。要抓党课教育,确保党性观念和思想政治觉悟的提升。充分发挥所有党员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党课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的统一,创新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讲1次党课,机关每半年要邀请1名专家授课,每一名党员都要联系实际讲1次党课,“七一”期间各支部都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集中安排1次党课。要抓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支部班子和成员对照党章、对照职责、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进行党性剖析。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交流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的目的。要抓民主评议党员,确保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采取自我评议和集体评议相结合、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面对面评议与背对背评议相结合的方法,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工作态度、廉洁自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对优秀党员要大力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依据有关规定处理。通过评议,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监督,提升每一名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思想政治觉悟。

会议强调,要把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做合格党员上,做到以学促行,知行合一。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四个进一步”,特别是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常地、主动地、自觉地向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自治区党委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的一致。要用“四讲四有”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用“四讲四有”衡量和检验自己,按照王君书记对机关干部提出的“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树标杆、做表率”的要求规范自己,做到学信一致、学做一致、学用一致,争做说实话、办实事的党员,争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党员,争做严守纪律、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的党员。作为民族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还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特别”标准,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要体现在推动工作落实上。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处室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要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持续不断地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确保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积极创造和维护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上下一致形成合力,三级党组织的书记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委领导、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当模范、做表率,要自觉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到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要强化机制建设。要参照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功经验做法,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学习教育,继续开展“机关大讲堂”、“党员下基层”等活动。及时总结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的相关制度,形成抓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不同载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评选优秀学习交流材料、学习先进个人、学习先进党支部、精彩党课等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形成互比互学、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督促指导。要周密计划、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及时指导、随时检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每月都要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用学习教育的成效推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用完成各项重大任务的成效来检验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