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出台22项措施 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19.10.2016  12:11

  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乔欣做情况通报

  1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乔欣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做出了简要的介绍。

  据介绍,自9月22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出台的《意见》,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执法监督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全区政府法制机构服务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22项具体措施,全力助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意见》突出精准管用、务实有效的原则,从内蒙古重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全区政府法制机构职能进行细化和延伸来服务和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积极研究探索当前形势下政府法制机构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新途径,对一些地区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难点疑点,全力给予支持帮助。

  乔欣在通报中说,一直以来,重大项目建设就是保障内蒙古经济持续快速平衡健康发展的“牛鼻子”,就是明天、后天经济高速度增长的“领头羊”,就是明天带动就业的“发动机”,更是内蒙古两千五百万老百姓的“钱袋子”。与此同时,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也是现在及今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确定的重要战略部署,正是有了这样明确清晰的认识,我们以实现法治政府为依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和邀请多名业务精英、法学专家,经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出台了《意见》。(贺茂杰实习生李睿)

[责任编辑 吴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