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具体化、机制化,更有效地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11月10 日,自治区妇联召开了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妇联主席胡达古拉主持。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络员及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30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内蒙古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草案)》、2015年-2016年评估工作计划及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会上,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杭桂林同志作重要讲话。杭主任从落实宪法原则、从推进依法治区和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三个方面,阐明了新形势下我区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杭主任强调,今年1月建立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是从源头上保障妇女权益的一项创新性工作,评估工作可探索在不同阶段、不拘泥于一种办法在立法前和法规政策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作出修改和纠正。全区九个设区的市和三少民族自治旗,有积极性的三个盟也可以探索建立此项评估机制。所以,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法规政策制定和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自觉做好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增强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和性别平等的意识,形成保障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杭主任充分肯定了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在评估机制筹备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今后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好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我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建立,使源头维权实现了从完善立法到推动法规政策实施以及效果评估的全过程覆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推动我区法治内蒙古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