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战略合作 实现共赢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与广东省盐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9.04.2016  12:46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与广东省盐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双方将互相代理对方盐产品,同时加强在非盐产业方面的合作,着重研究探讨资本领域的合作发展,通过跨区域合作,丰富区域内盐业市场,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可持续发展。

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基于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额吉淖尔盐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拥有的优质盐湖资源。出产的大青盐历史悠久,早在《五十二病方》中以供药用,是目前唯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收载的食用盐,做为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的额吉淖尔大青盐具有独特的卖点优势。

与广东盐业的合作,将进一步扩大内蒙古盐业的市场影响力,可有效借助广东市场开放平台,让高端大青盐进入深港澳市场。进而把额吉淖尔大青盐打造成中国市场高端盐品牌奠定基础。

双方的合作是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符合双方的长远利益,发展的潜力巨大。双方将始终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管理机制,转换经营机制,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房地产开发、资本运作、旅游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努力促进两大企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必将对双方更深层次的合作发挥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和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据了解,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国有独资准公共性专营企业,是广东省内唯一合法的食盐专营主体,履行广东省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和确保合格食盐供应及消除碘缺乏病的社会责任。集团通过深化企业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转型升级,以盐为切入口,搭建“健康大厨房”工程,聚焦于百姓的厨房和餐桌,发展食盐经营、非盐产品贸易、盐业土地改造开发和资本运营“三主一辅”业务,实现从专营条件下食盐批发企业转变成多元化经营的现代商贸物流企业。集团拥有线下自营网点200多个,自主开发澳洲湖盐雪晶盐、冰晶盐、精选海盐、自然食用盐等中高端食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