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稀土标准体系建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05.07.2017  17:07

  2017年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稀土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由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处主持。内蒙古质监局总工程师冯晔与标准化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项目评审组由北方稀土(集团)、包头稀土研究院、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标准化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内蒙古稀土院院长张东宏、内蒙古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内蒙古稀标委)副主任委员毛志平、委员郝茜、王静等工作人员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做项目汇报。
  会上,项目组工作人员就项目建设背景、调查研究过程、企业及有关院校科研机构反馈意见、标准体系主要内容和《研究报告》作了详细介绍。评审专家对项目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客观的讨论和审查,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就项目实施及研究结论内容与项目组进行了交流和质询,提出了非常客观科学的完善和改进建议。
  评审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紧密围绕我区实际和稀土产业发展需求,初步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标准体系框架,项目目标清晰、方向明确,对稀土产业标准化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客观准确,为促进自治区稀土产业领域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科学依据;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体系结构合理、完整、层次分明,可操作性强,特色明显,符合自治区稀土产业发展需要,同意通过验收。
  2015年8月20日,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稀土中心)和内蒙古稀标委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召开了内蒙古稀土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启动会,项目正式实施。2016年9月项目组根据自治区局中期考核情况增加了项目组工作人员,并由原来的单一工作组调整为原材料和功能应用材料工作组,期间与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密切协作,强化对企业深度调研的具体要求,掌握最客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保证研究方向和内容科学合理,多次与中国标准化院、上海标准化院专家进行交流,逐步优化确定标准体系框架图、研究报告等相关内容,2017年6月完成验收准备。
  稀土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能够在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推进技术进步、自我完善、自我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促进我国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规范市场环境,占有国际话语权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