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

26.10.2017  19:20

  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赵大勇代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

  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张文辉处长主持。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王重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处长杨俊杰分别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的基础性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是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组织下,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区情调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下,从2013年到2015年,历时三年时间,首次全面准确系统地摸清了全区地理国情家底。

  此次地理国情普查充分利用测绘的先进技术、数据资源和人才优势,以201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点,采用分辨率优于1米遥感影像,结合基础测绘成果数据,收集国土、住建、民政、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多行业专题数据,获取了12个一级类、55个二级类、131个三级类、93万个地理国情要素、904万个地表覆盖图斑构成的高精度、全覆盖的海量地理国情数据。普查成果经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验收,成果优良,并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普查公报。

  这次普查进一步查清了全区水田、旱地、果园、苗圃、花圃以及其他经济苗木6类种植土地的面积构成和空间分布。进一步查清了全区铁路与道路的路面面积、长度、构成及空间分布;全区水域覆盖的构成和空间分布; 进一步查清了乔木林、灌木林、乔灌混合林、疏林、绿化林地、人工幼林、稀疏灌丛、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9类林草覆盖面积构成和空间分布;全区荒漠与裸露地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全区陆地国土各类地形地貌的面积和空间分布;进一步查清了全区房屋建筑(区)占地总面积等,并统计了呼包鄂经济圈的地理国情现状。

  这次普查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全面,全区陆地国土实现无缝隙全覆盖;二是真实,遵循:“所见即所得”的原则,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三是精细,普查最小图斑对应面积为200平方米,即使篮球场大小的一块绿地,都能统计出来;四是系统,在查清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分布状况的基础上,分析了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普查成果客观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环境的本底状况,有利于促进我区自然环境的科学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推动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落实。

  在普查过程中,坚持“边普查、边监测、边应用”,选择不同的专题和方向开展了多项地理国情监测试点。目前,普查成果已经在自治区地级城市空间格局变化监测、乌梁素海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呼伦贝尔草原北部沙带监测、鄂尔多斯市露天煤矿生态环境监测、河套平原农业发展生态环境监测、呼和浩特城市形态变化监测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驻自治区新闻媒体和自治区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及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