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东部盟市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督查工作结束

08.06.2017  10:30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上半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内粮办发〔2017〕22号)文件要求,2016年5月16日至5月27日,自治区粮食局督查组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督查。通过督查,使自治区、盟市、旗县粮食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之间有了更有效地沟通,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相关工作。

一、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培训情况。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已经完成了盟市级对旗县级的培训,大部分旗县已经完成县级对企业的培训,没有完成县级对企业培训的也已经将国家粮食局编印的“一规定两守则”口袋书发放至相关粮食企业,准备择机培训。呼伦贝尔市由于地域辽阔等原因,采取分片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市粮食局派仓储科同志到县级对企业培训班现场讲解,目前已经完成85%的县级对企业的培训,预计6月中旬全部完成县级对企业的培训。总之,东部四盟市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培训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就是企业全员培训,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有出粮作业的企业要注重加快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储存保管粮食的企业要注重加快安全储粮培训,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二、粮食行业相关文件落实情况。今年以来,自治区粮食局主要印发(包括转发)3个关于安全生产、安全储粮方面的文件,东部四盟市粮食局在收到文件后能够按照要求转发旗县粮食局,旗县粮食局也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转发企业,但是企业公文运转不够规范,收发文制度不够健全。企业收到文件后,大部分领导没有批示意见、没有会议传达、没有具体行动。今后,企业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级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

三、自治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去年1203赤峰宝马矿难以来,自治区领导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相应的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的认识。通过督查,我们认识到,粮食行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的提高。由于粮食行业不属于高危行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参差不齐,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但我们是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之一,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粮食部门怎样参与有效救援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课题。

四、地方储备粮巡查情况。督查组对自治区级储备粮和盟市级储备粮进行了巡查,由于自治区清仓查库工作刚刚完成,我们主要从地方储备粮的保管环境、保管员资格、粮情检测记录、粮情分析诊断、仓房条件、相关制度以及“一符三专四落实”情况(账实相符,专人、专仓、专账管理,品种、地点、数量、质量落实)等方面巡查。通过巡查,发现有的企业存在诸多方面的瑕疵或隐患,如粮情检测记录不真实、仓房条件不理想、保管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情况。今后,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不同方式,提高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实现地方储备粮“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宏观战略目标,同时实现承储企业“能轮换、不亏损”的微观经济效益。

五、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情况。从东部四盟市情况看,能够做到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备案,但还有管理提升的空间。如企业周边是否有危险源、污染源,企业效益怎样?有没有发展前景?怎样扶持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课题。粮食毕竟是特殊商品,是必需品,是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基础,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是粮食流通的载体,离开了这个载体,粮食流通、救灾、收购等就会出现问题。进一步做好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工作非常必要。

 

                                                                    (储备处  高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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