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落实年度建设工作

18.08.2015  18:26

第45期

(实施“粮安工程”之三十二)

      为贯彻2015年全区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行业“十三五”规划,并落实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自治区粮食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于8月3日至11日,对通辽市和赤峰市开展调查研究与项目检查,并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对呼伦贝尔市部分仓储设施开展竣工验收。自治区粮食局赵长青副局长率有关处开展调研检查工作。

      赵局长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和财政部已经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自治区粮食局在完成“粮安工程”规划初稿的基础上,并与国家规划相衔接后已经报送自治区发改委。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按照国家粮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做好“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粮食流通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本着“优化仓储设施结构布局,积极谋划物联网+,提升基础设施科技含量”的新思路,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十三五”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

      赵局长强调:仓储设施、现代物流、成品粮库、农户储粮、质检能力、储粮罩棚和维修改造等项目是“粮安工程”规划中的主要内容。2014年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已经落实的建设项目投资创历史年度新高,今年又陆续下达了中央第二、三批仓储设施和现代物流建设项目,2015年关键在于落实。盟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配备会管理、懂技术的得力干部,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严格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扎实组织落实“粮安工程”。

      赵局长要求:一是要按照所签订责任书的职责,在盟(行署)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行业职能职责,切实做好部门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发改和财政等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二是要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和自治区粮食局对有关项目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在基建程序、设计要求、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工程质量、建设监理、档案资料、项目审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程序;三是要认真落实并组织到位所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抓紧项目建设进度并确保施工安全,力争在今年秋粮收购前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基础设施。

      赵局长对盟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人员少,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组织衔接和协调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关市政府分管领导交换了意见。

          (基础设施建设处  唐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