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金融办召开 秋粮收购资金银企对接会议

13.09.2016  14:38
      自治区粮食局会同自治区金融办召开秋粮收购资金银企对接会议。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等区内14家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区内具有代表性的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发改委巡视员刘永旺主持会议。
    刘永旺指出:这次会议是按照布小林主席、王玉明副主席7月2日“会同金融办召开银企对接会,努力解决收购资金”的批示召开的,目的是落实2016年国家取消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临储收购,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防止出现“卖粮难”,妥善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也是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内政发〔2015〕144号)所要求“鼓励多元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粮食收购,拓宽收购资金的来源渠道。”的重要举措。
    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介绍了当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业务、收购资金管理、政府补助、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损益和资产负债以及对粮油库存的监管模式等情况。
    自治区农信社、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银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等金融机构分别介绍了自身架构和业务特点、结合秋粮收购的信贷需求与自治区粮食局及参会的典型企业进行了咨询并表示,愿意参与区内粮食流通,准备在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中发挥作用,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能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保证商业金融机构和粮食行业信贷对接顺利进行。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吉日格拉做了总结发言:一是通过这次对接会,粮食行业建立了与商业金融机构的沟通机制。各金融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支持地方政府做好秋粮收购。二是各商业金融机构从利好和商机的角度看待粮食产业的资金需求。商业金融机构在合理利润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先从粮食收购环节介入、主动作为。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性意见,如建立“补偿基金”或“农业信贷担保资金”的方式,促进商业金融机构有效介入。吉日格拉副主任还指出,要继续协调和探索粮食行业与商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各银行分支机构近期应主动与各粮食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衔接,探索解决收购资金供应的有效渠道。条件成熟时将进一步召开政府机构、商业银行和粮食企业的对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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