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结果的公示
15.12.2016 19:06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16〕250号)要求,经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自治区农牧厅评定,拟认定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华沃家庭农牧场等151家家庭农牧场为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现将拟认定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15至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反映。
联 系 人:池桂娟 郝家田
联系电话:0471-6652084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街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邮政编码:010011
附件:2016年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12月15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5.12.2016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