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下发通知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28.12.2017  03:32

  12月26日,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盟市纪委、自治区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通知明确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上下联动等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严肃查处元旦、春节期间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旗县、苏木乡镇基层等领域,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要采取新技术新手段,拓宽、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送礼,通过办事处等机构安排宴请、送年货节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的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和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反映集中的问题。要把督促落实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规定作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切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相关问题线索。要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既严肃查处违纪者,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自治区纪委还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电话:0471-12388,网站:neimeng.12388.gov.cn,信箱:自治区纪委信访室。(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杨凡)

[责任编辑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