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书记及党委常委、副主席分别对自治区统计局一篇统计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28.11.2016  22:34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前夕,自治区统计局能源与环境统计处就近年来全区节能降耗形势进行深入分析,撰写完成《节能降耗显成效绿色发展谱新篇——“十二五”时期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分析报告之九》(统计报告第140期),并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后获得重要批示。

11月1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对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建民同志:统计局此‘分析报告之九’有参考价值,请细酌。

11月1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张建民也对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请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农牧厅、环保厅阅。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节能降耗减排,确保‘十三五’能耗总量强度下降和减排四项指标的完成。

随后,自治区统计局胡敏谦局长批示:“请潘局、能源处按李书记、建民主席的要求,进一步做深入的研究,提供更有价值的分析报告。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潘志峰副局长也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自治区统计局能源处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统计局局长胡敏谦、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潘志峰要求,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真实反映全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重点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