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5.01.2017  16:11

 

2017年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6年度盟市和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厅字[2017]1号),自治区统计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年初,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签订了《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年来,在自治区统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目标管理,为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顺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扬。

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治区统计局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确定的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掌握大量人口统计信息的优势,经常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就人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统计调查工作进行沟通,建立了人口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全区人口统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即将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做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自治区统计局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目标管理责任要求,加强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对全区人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共同做好全区人口统计调查工作,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