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某服刑人员的一封公开回信

26.07.2016  12:04

服刑人员王某:

        来信收悉,为示尊重,在此亲笔回信。

        你信中提到会安心服刑、努力改造,并十分期盼能够减刑,能够早日回到家乡,回到父母的坟前,尽一个儿子应尽的迟到的孝心。你有如此积极向上的改造愿望,我甚为欣慰。你提到的减刑问题,也是广大服刑人员普遍关切的问题。国家对于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我狱也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了依法合规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章程中,都有基本的准则,那就是程序必须合法,并且服刑人员要真正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努力完成改造任务。

        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作为监狱人民警察,我们知法、守法、用法、执法过程日益公开透明,而你关注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提请程序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这个过程,要经过分监区全体民警的合议,要经过监区民警的合议,还要经过监区以上层级的层层合议会和办公会进行讨论、合议,最终确定的能够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的减刑幅度等内容还要经过“一案八审”的“零差错”案卷审查,才能再向有关部门报请。你们要改变错误的观念,不要认为“某某服刑人员能否减刑就是某名民警一句话的事”,这是完全错误的,也是对我们民警执法工作的一种不信任和否定。我想,以我为代表的全体基层执法民警,都是在依法办案,依规履职,我们大家也都会秉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每一名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申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严格依法依规办案,我们全体民警都不会办人情案,办金钱案,办关系案,法律规定的禁区、红线、高压线,我们全体民警是不会进、不会越、不会碰的,我们民警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执法工作也能够经得起有关部门的检验。

        你在信中提到,想好好走完这段改造道路,不给我们民警的管理造成困扰和麻烦。这一点,也是我们监狱民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最希望看到的。今年,监狱局党委确定了“两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进前列”的奋斗目标,我们监狱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想,对于我们这些一线执法的民警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于以你为代表的广大服刑人员来说,你们也要按照各项改造的要求,主观上要保持积极的改造态度和良好的处事心态,客观上要服从民警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说不,只有这样,才能早日记功,早日减刑,早日回归社会,早日报答家人,早日弥补自己失足造成的苦果。你说的很对,减刑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同样的,减刑对于其他绝大多数服刑人员也是同样重要的,我们会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你信中提到的减刑机会,其实并不是我们监狱民警给与大家的,而是靠你们的一点一滴努力自己争取的。

        今年三月以来,监狱开展了“清缴打击违禁品百日专项活动”、“整顿监规纪律、规范罪犯行为百日专项行动”等活动,可以说是自上而下的下大力气抓服刑人员的行为养成和清缴打击狱内违禁品违规品。我作为分监区长,也按照监狱的各项方案要求去认真落实,并且可能要比其他单位更加严格,更加“不留情面”。实践证明,严格的管理对于你们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只有严格管理,才能净化改造环境,才能为以你为代表的想要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改造条件。我想,你要继续保持好目前积极端正的改造态度,要表里如一,要言行一致,要践行自己的诺言,这样,我们民警才能看到一个阳光向上的你。当然了,虽然在你身边的同犯绝大多数都是像你一样积极改造的,但仍然有个别反改造分子存在。这些反改造分子整天态度消极,不积极参加劳动,对民警的管理阳奉阴违,经常向同犯散布一些反改造言论和信息等等。这些行为一经查出,我们将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罚。我想,你也应和积极改造的同犯们一道,与反改造分子划清界限,形成积极改造分子合力、反改造分子孤立的环境,不要受到这些反改造分子言论的影响,笃定你的未来规划不动摇。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监狱民警,我们是你们的管理者和改造者;作为同龄人,我们是你们的聆听者和倾诉者。你的改造道路还没有走完,我希望你在这所“特殊大学”中能够多听我们这些“特殊园丁”的话,早日完成你的“特殊学业”。“学习”时,你要多思考你信中提到的曾经的“遗憾”,要向着抱定的希望不断前行,至少,曾经做错的“题目”,以后不能再错。这,就是我对你的期望,也是我们整个分监区民警对你的期望。

        望多学“知识”,早日“毕业”!

 

保安沼监狱民警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