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追踪 乌海市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案

23.04.2015  12:56
 

林业厅政府网4月23日讯     2015年1月26日,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舆情转办通知书<全国森林公安舆情监测>》第十四期反映乌海家园论坛登载“乌海花鸟市场有人贩卖猴子”的情况,经过核实,此情况与1月22日乌海市局已介入调查的王某通过微信平台预售猴子一案属同一案件。1月28日,乌海市局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涉案的两只猴子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查明王某已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