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内蒙古锡西-东苏-塔拉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6.05.2016  12:02

  内蒙古锡西~东苏~塔拉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上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内蒙古锡西~东苏~塔拉500kV输变电工程包括以下几部分工程内容:

  (1)东苏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①建设地点:拟建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

  ②建设规模:新建2×750MVA主变;新建4回500kV出线(至锡西变2回、至塔拉变2回);新建2回220kV出线间隔;本期装设2×210Mvar高压电抗器,2×6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1×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2)锡西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①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赛罕塔拉镇脑敏塔拉嘎查。

  ②建设规模:本期扩建2个至东苏的500kV间隔,新增2组60Mvar的低压电抗器,在前期工程围墙内预留范围内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3)塔拉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①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

  ②建设规模:本期扩建2个至东苏的500kV间隔,新增3组60Mvar的低压电抗器,在前期工程围墙内预留范围内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4)锡西~东苏220kV线路升压改造工程

  ①建设地点:东苏变侧线路位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锡西变侧线路位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

  ②建设规模:将原锡西~东苏220kV线路开断接入东苏500kV变电站,并将锡西变侧线路接入500kV间隔,最终形成锡西~东苏500kV线路和东苏220kV变~东苏500kV变220kV线路。新建线路长度2×3.5km,其中新建500kV线路长度2×2.1km(东苏变侧2×1.6km,锡西变侧2×0.5km);220kV线路长度2×1.4km。新建线路均按同塔双回路架设。

  (5)东苏~塔拉500kV线路工程

  ①建设地点:该线路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

  ②建设规模:建设东苏~塔拉双回500kV线路,线路长度2×252km,采用同塔双回架设方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有扬尘、噪声、废污水、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等;

  运行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影响、变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变电站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等。

  三、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

  变电站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洒水、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对环境影响。运行期通过优化设计,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对距离,设备订购时提高金具的加工工艺,可有效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合理布置主变位置,选择低噪声设备(距设备外壳2m处噪声级小于75dB(A)),可有效降低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保证变电站厂界噪声不扰民。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设置事故油池对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变电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②输电线路

  输电线路在居民附近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植被进行恢复,施工场地恢复原有地貌;线路经过草地时,将严格限定施工道路,车辆不得在草地上随意行驶。

  线路跨越河流时采用一档跨越,河流水体中不立塔。

  跨越历史文化遗迹施工时应采取以下污染控制措施:①禁止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保护范围内建设塔基和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明显的边界;②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文物保护意识,防止施工活动对遗址产生破坏;③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理;④因本工程跨越金长城,必须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线路避让了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锡林郭勒草原自然保护区区最近距离约30m,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内。

  对线路下方以及边导线5m内居民房屋进行拆迁后,本工程500kV同塔双回线路评价范围内(边导线投影外50m范围内)涉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如采用同相序排列方式,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21m;如果采用逆相序排列方式,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6m,从而确保线路边导线外5m外、距地面1.5m高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4kV/m、100µ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工程220kV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应采取增高导线对地高度措施,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应不小于8.5m,从而确保线路下方距地面1.5m高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工程为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工程已被列入蒙西电网2014~2020年规划,符合当地电网规划要求。

  (3)本工程500kV输电线路路径已获得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尼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同意意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4)本工程拟建东苏500kV变电站、扩建锡西500kV变电站、扩建塔拉500kV变电站和拟建500kV输电线路路径附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

  (5)东苏500kV变电站本期新建工程投运后产生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预测值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东侧围墙外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超标,其余侧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2类标准。变电站站址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因此,东苏500kV变电站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声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6)锡西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工程投运后产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7)塔拉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工程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8)本工程500kV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9)在采取了可研设计和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本工程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标准。

  (10)本工程占地、施工场地、临时道路、开挖土临时堆放点等占地面积较少,少量占地及植被清除对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及植被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临时占地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待工程结束后影响会逐渐消除。本工程在加强生态保护和管理措施后,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内蒙古锡西~东苏~塔拉500kV输变电工程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途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日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从而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工程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请查阅“/www.nepri.com/”(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网址),也可通过邮件或Email方式提供。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71-6227850邮编:010080

  Email:[email protected]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5-58630856 邮编:210031

  Email:[email protected]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征询内容是本工程的建设给当地带来哪些环境影响及公众对工程建设方面的环保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2016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