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顺孟和带队开展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相关立法调研

17.07.2020  12:40

  7月7日至1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率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组先后来到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同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文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毕力夫、包满达、王军朴、邓月楼、孙炜东以及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智库专家参加检查调研,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同志随同检查调研。

  在赤峰市,检查调研组深入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苏木乌日都呼布嘎查、巴彦温都尔苏木、浑都楞游牧区等地,检查禁牧休牧台账、放牧证发放等情况,详细了解草畜平衡责任落实、草原修复及禁牧休牧管理等情况。在巴林右旗,检查调研组来到巴彦塔拉苏木、幸福之路苏木、索博日嘎镇、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毕图水源地,入户了解牧民生产生活情况,对青贮玉米饲料种植、草原“一法一条例”落实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在锡林郭勒盟,检查调研组深入到东乌珠穆沁旗和正镶白旗的乌里雅斯太镇布希拉图嘎查、嘎海乐苏木、明安图镇、宝力根陶海苏木,实地走访牧户,了解禁牧休牧、草场状况、补奖资金发放等情况,检查苏木草原监管能力建设。在乌拉盖管理区,检查调研组实地检查禁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情况和草原生态功能区建设情况。





   实地调研

  检查调研组先后在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东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召开小型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基层群众、人大代表的工作建议。


   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那顺孟和指出,内蒙古拥有全国最大的草场和天然牧场,内蒙古草原既是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区广大农牧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保护好内蒙古大草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就是要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人畜矛盾、草畜矛盾突出的问题、草地面积减少的问题、载畜量核定不够科学的问题、超载过牧的问题、保护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补奖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畜牧业转型升级不到位的问题等,这些都需要下功夫研究解决。 

  那顺孟和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当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出现矛盾时,必须坚定不移给草原的生态功能让路,从立法设计、政策导向上都要优先体现草原的生态功能价值。要遵循草原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减少人为因素对草原的干扰和破坏,坚决杜绝超载过牧、滥采滥挖、滥垦滥占现象。要加强补奖政策的设计,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发放政策,给基层留有充分的自主权。要精准计算、适当提高补奖标准,重点解决好人均草场面积较小的地区和农牧户的补贴过低问题。要科学核定载畜量,针对不同类型地区、不同类型草场、不同季节动态调整载畜量。要加强草原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向科技要监管能力。要通过明确和压实草原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保护责任,提高基层和农牧户自觉保护草原的意识。

   (作者:郝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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