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09.03.2016  11:45

——2016年2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74017万元,完成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任务2284600万元的108.3%,同比增加358629万元,增长16.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6435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5.4%;非税收入完成609658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64363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318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89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4.6%。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13963万元,同比增加506018万元,增长16.28%。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5年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44900万元,其中安排市本级项目83100万元,安排旗县区项目61800万元,重点用于旗县区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公路交通、大青山生态建设、二环快速路建设等社会事业。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7955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74822万元。支出超过年初确定的预算指标主要是因为使用上年结转和上级下达专项支出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60万元,年度内虽然多次下发通知督促企业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但最终企业未上缴,造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未能实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社保基金预计完成收入76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2183万元的10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67701万元的11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0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513万元的86%,完成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从2015年3月起保险费率由3%降到2%降低所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7412万元的9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033万元的9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26万元的10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343万元的10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入50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454万元的10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901万元的102%。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社保基金预计完成支出783416万元,完成预算780879万元的100.3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8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8209万元的10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208万元的72%,完成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失业人员数量较少,支出相应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5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8926万元的91%;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206万元的68%,完成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工伤人员数量较少,支出相应降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01万元的10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757万元的11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45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6032万元的9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640万元的102%。

  以上数据均来源于财政2015年12月份的月报数,正式决算数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依照相关规定向人大常委会再做具体报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采取全市统编模式,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中不再重复报告。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预算决议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5年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28521万元。其中:本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支出983394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64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市本级党政机关行使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等事务性支出。

  ——国防支出187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及预备役部队的地方补助等。

  ——公共安全支出72040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公检法司部门的机构运转及办案经费,武警、消防部队补助经费等。

  ——教育支出96990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各类学校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两免”等各类教育补助支出。

  ——科技支出4903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科技应用研发,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技特派员补助、支持科普惠农、社区科普益民活动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976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工程”演出补贴、“十个全覆盖”地面数字电视工程及“村村通”维护运行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9438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公益岗位补贴、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城乡低保、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残人员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民政福利事业支出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061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医疗救助补助、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计划生育服务补助、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等。

  ——节能环保支出30276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低空视频监测、市四区水源地保护、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大气污染治理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0213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偿还历年工程欠款、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环城水系维护、政府性债务偿还、城市管理专项补助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105365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大青山生态及前坡治理、整村推进扶贫、奶牛规模化养殖、供排水管网改造、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火、防汛抗旱等。

  ——交通运输支出36553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场迁建、铁路征拆、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城乡公路工程建设与维护,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公共交通运营补贴等。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82266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资、安全生产监管、职业危害治理、乳制品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旅游发展、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以及金融监管等。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8427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确权登记、国土资源信息综合应用监管平台建设、地震台网运行、人工影响天气补助等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11359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83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粮油仓储设施建设、粮油质量监督检查等。

  ——其他支出25935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支出等,预算安排的预留增人增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部分政府债务偿还等项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资金投向调剂到相应类款,从而减少“其他支出”类款。

  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调整数超收5340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超收10153万元,非税收入超收43255万元。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超收收入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2015年上级财政对我市旗县区转移支付758780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319059万元(返还性转移支付233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5734万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42%。主要用于国家规定的各类政策性补助及民生领域的投入;专项转移支付439721万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58%。主要用于国家及自治区对农业、教育、社保等专项补助。

  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2015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市补助资金1139086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412017万元(返还性转移支付929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19055万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36.2%;专项转移支付727069万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63.8%。市财政已下达旗县区758780万元,市本级执行380306万元。市本级执行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政策性及民生补助支出。市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初步统计为8221万元,比2014年增长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质检和工商系统下划,新增“三公”经费支出729万元。剔除质检和工商系统下划因素,同比2014年降低4.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47767万元。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36224万元,完成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8467万元的57%,完成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316000万元的106.4%;上年结转收入742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33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具体为: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423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8530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1309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147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2351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完成26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67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68万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97929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支出36079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765万元。市本级支出具体情况是:

  ——住房基金支出2879万元。主要用于廉租房维修维护费、管理费,公积金缴存、贷款、归集费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1730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土地前期成本,计提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5239万元。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8152万元。主要用于供热管网改造、园林绿化苗木、老旧小区改造等。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467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等。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812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旅游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收支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超过年初确定的预算指标主要是由于上年结转及上级下达专项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60万元,年度内虽然多次下发通知督促企业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但最终企业未上缴,造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未能实现。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克服经济下行不利因素影响,确保了财政工作规范平稳运行。

  1.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2015年面对经济运行新常态,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及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入实施等严峻复杂形势,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综合治税联合会议制度建设,构建全市联合治税综合体系,加强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强化对收入“跑、冒、滴、漏”监管,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通过共同努力,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出年初收入任务18.9亿元,增幅达到16.95%,增幅位列全区第二位,高于自治区增幅10.5个百分点。在保证收入完成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收入质量,非税收入占比24.6%,低于自治区非税收入占比近8.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

  在确保收入实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自治区加强“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部门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一是确保民生支出足额到位不留缺口。2015年全市各类民生支出共计2421359万元,占到了总支出的67%以上,确保民生资金足额到位不留缺口。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全年市本级投入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25.54亿元、农村扶贫资金1.46亿元,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切实改善农村人口生活条件,引导农村产业发展;累计发放各项惠农补助1.1亿元;发放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2.9亿元,惠农“一卡通”发放资金15.2亿元,发放范围扩大到61类79项,覆盖全市39万农户、近100万农民受益;争取自治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549万元,市本级拨付配套资金2500万元,重点对乡村街道硬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工程等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的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积极落实各项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扩大高中阶段“两免”政策实施范围,使全市56856名普通高中学生和27738名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到了“两免”教育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对蒙语授课幼儿园实施每年每人免保教费550元的政策;对5926名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授课住宿生、33624名高中阶段学生的助学金、住宿费及高等职业教育奖助学金等予以保障。市本级进一步加大对旗县区教育补助力度,累计下达旗县区教育补助资金11.79亿元,有力的支持了旗县区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保障力度。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985万元,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儿供养等各项民生政策;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拨付农民工工资兑现应急周转金18000万元;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将全市5616名80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补贴范围;对原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社会保险救助,拨付资金13926万元。积极支持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全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009万元,下拨旗县区医改资金35703万元,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向6家试点医院拨付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补助资金6798万元;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就医需求,拨付乡村医生巡诊补助资金42.6万元。积极筹集资金,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下达及拨付各类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1403万元;拨付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4377.7万元,共补助70个单位,1409名职工。加大文化体育投入。2015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累计支出92268万元,其中市本级投入群众体育场馆建设20904万元;基层乡镇文化站、社区活动中心设备更新购置资金近60万元;对493场文化下乡惠民演出、文化进社区和12096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进行演出场次补助,对春节元宵节文化庙会和广场消夏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进行经费保障。加快道路升级改造,改善市民乘车环境。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支出84965万元。对全市公路、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安排公交运营及新购车辆补贴12434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市民乘车环境和出行效率,为我市创建“公交都市”奠定了基础。

  二是保证市委确定的各项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面对财力不足的困难,财政部门想方设法,通过争取上级、股权基金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年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多亿元,确保二环快速路建设、“十个全覆盖”工程、出城口建设、保障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其中二环快速路建设工程,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90亿元,确保了7月底全线通车,明显改善了我市交通状况;全年市财政累计拨付和下达“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资金25.54亿元,有效保障了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改善了农民生活生产条件。通过加大对各类民生及重点项目的投入,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2015年市财政利用各类财政资金,拨付企业技术改造、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1628万元,对企业改善投融资环境,技术创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争取自治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000万元,支持我市蔬菜产业和食用菌产业,同时,市财政统筹拨付整村推进扶贫建设资金14610万元。通过从财政体制引导、向旗县区超调库款和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旗县区转贷力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旗县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和扶持旗县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3.充分发挥政府置换债券作用,防控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继续完善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债务偿还的主体、条件及内容,对纳入清理甄别范围的到期政府性债务及时进行偿还,全年共偿还各类政府性债务23.2亿元,全年无一例逾期债务发生,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切实维护了政府信誉。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全年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99.43亿元,较自治区原定下达的额度多争取了10亿元。使用置换债券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后,平均拉长债务偿还时限6.25年,减少债务利息近5.52亿元,切实降低了债务成本,有效缓解了财政偿债压力,降低财政运行风险。同时,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将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及政府置换债券工作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区予以通报,并在各盟市进行推广。

  4.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自治区财政改革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动全区各级财政履职尽责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实施意见〉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推进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的有效衔接,将7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进行统筹;二是继续推进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管理,加快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促进预算执行的科学化、法制化;三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制定了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付费暂行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评价付费事项。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绩效评价中介机构,选取20项专项资金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四是盘活和统筹财政存量资金,2015年共盘活和统筹财政存量资金18.56亿元,减少资金分配“碎片化”,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五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对部门及融资平台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使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年初预算安排的偿债资金及时偿还到期本金;六是加快消化财政暂付款,降低财政运行风险,全年市本级累计消化财政暂付款59.6亿元,消化率69.3%,超额完成了自治区规定的消化30%的任务目标;七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制度,并在云计算、智慧城市、数字化城管、园林绿化和环卫保洁等多个方面开展了试点工作;八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公开的时限、内容等要求,对财政预决算报告进行公开,并对公开事项按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进行细化,通过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首府“阳光财政”、“数字财政”、“透明财政”;九是提升财政服务水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开展了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会计记账等服务工作。通过上述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市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了财政改革的顺利开展。

  5.按照国家要求做好税制改革工作

  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的要求,开展了对全市7037户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企业的“营改增”前期调研,分析了“营改增”对全市财政收入的影响,提出了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措施建议。随着“营改增”政策改革的深化推进,呼市国税办税服务厅窗口的办税压力日益增大。呼市财政局充分发挥作为全市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责,购置了16台自助办税终端机,协调解决“营改增”后国税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压力问题,切实支持各项改革工作。

  6.创新投融资机制,提升财政“造血”功能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式,创新性的开展投融资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财政“造血”功能。一是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成立PPP工作专职机构,建立了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投资总额约718.96亿元;选择总投资额为388.3亿元的10个项目参加2015年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推介会,占全区项目总量的23.3%、全区投资总额的53.12%,市政府就呼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工程两个项目与有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签订了投融资意向协议;将呼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托克托县燃气利用工程等7个项目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其中3个项目获准列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二是开展股权基金融资工作。成立了呼和浩特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专门负责股权基金融资及扩宽民间资金投资渠道运作相关工作;设立了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基金、呼和浩特市“美丽乡村”产业基金、涛石清风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呼穗城市发展基金、目前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基金首期已到位40亿元,“美丽乡村”产业基金30亿元将于近期到位,其他两项基金已达成协议框架,进入基金募集阶段。

  7.强化财政部门自身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并扎实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等各项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开展权职梳理、流程规范和风险监控工作,从内部管理进行规范,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安全,经过梳理,市财政局涉及行政事项133项,其中行政处罚类行政权力129项,行政监督检查类行政权力2项,行政许可类行政权力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并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继续加强对全市财政系统干部及各部门财务人员新《预算法》培训工作,确保全市财政干部和部门财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国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增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增设预算绩效评价、基层财政建设和PPP项目管理职能机构,推进相关工作开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走在了自治区前列,并受到自治区财政厅的表彰。

  总之,一年来经过全市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各项政策性减收因素不断增多,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面临很大的困难;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趋势没有改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三是面对经济新常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各项增收节支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16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按照“五个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和“六个起带头、作表率”的要求,着力在推进转型发展上下功夫,着力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下功夫,着力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上下功夫,着力在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上下功夫,着力在为全市人民谋福祉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增强我市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努力推动我市在全区率先发展、走在前列,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首年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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