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两单位"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

02.03.2015  23:38

  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34个城市(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1159个村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242个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阿拉善盟达来呼布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盟国家税务局、阿拉善盟公安边防支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月28日,中央文明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并作重要讲话。阿盟公安边防支队政委闫军同志作为全国文明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并受到接见。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