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签订诚信守法责任状

14.04.2015  10:55

为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3月30日,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康巴什区35家涉药涉械经营企业签订了《鄂尔多斯市零售药店2015年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和《2015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强化质量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牢固树立诚信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GSP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

三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储存、保管、销售等制度,杜绝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四是严格执行购进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严格审核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的一致性。

责任书的签订,将进一步督促新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防范药械事故发生,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