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法律大讲堂

18.11.2017  03:52

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11月2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法律大讲堂,党组书记、局长杨玺参加了学习并发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部分人员一同参加了学习。同时,邀请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海棠教授对《民法总则》进行了专题讲授。

杨玺指出,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就是把党中央制定的政策以法律形式加以落实,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全面回应人民的关切。

海棠教授围绕《民法总则》的最新规定、民事主体、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方面作了全方位的解读。使大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最后,杨玺强调,学习《民法总则》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作为食药人,最为直接的就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